9月8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草擬制定了《安徽省推進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I/M)制度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擬向各市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有關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征集意見。不夸張的說,這個意見稿很長很長,長到你看不下去,或者說看完了一頭霧水!別慌,今天就讓小編來深度解析一下,(I/M)制度工作方案到底是個啥。
必看!深入解讀《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I/M)制度工作方案》
什么是I/M制度
I/M制度是指依法對在用汽車排放進行定期檢驗、監督抽測和維護修理,使汽車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管理制度。
I,指I站。即通過省生態環境廳與省市場監督局資質認定且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的汽車排放檢驗機構;
M,指M站。即已進行汽車維修經營備案的且與交通運輸部門聯網的一、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和從事發動機維修的三類汽車維修企業。
哪些車輛要執行I/M制度
I/M制度適用于國內所有已取得號牌在用的汽油車、柴油車及燃氣車等。 其中,營運車輛特別是柴油貨車排量大、使用強度高、行駛工況惡劣,是汽車I/M制度排放污染控制的重點。
執行I/M制度后的檢測流程
執行I/M制度后的檢測流程
各I站在檢測發現超標排放汽車后,會通過書面告知、手機短信等方式通知汽車所有者、使用者或送修人到M站維護修理;同時出具檢測不合格通知單,并及時上傳檢測檢測數據至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系統。
超標排放汽車經M站排放超標維護修理后,再次到I站檢測;檢測合格的,I站可出具排放檢驗合格報告單;不合格的,再次進入“檢驗—維修—復檢”閉環管理,直至合格或淘汰。
注意:超標排放汽車經診斷后確實無法修復的或維護修理后仍然無法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的,會如實告知托修方,由托修方決定是否繼續維護修理。M站不得通過臨時更換汽車污染控制裝置、破壞汽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等維修作業,使汽車通過排放檢驗,違者除依法依規處罰外,還將面臨撤站風險。
駕駛超標排放汽車上路將面臨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60條(部分)規定,在用機動車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標準的,應當進行維修;經維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術后,大氣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
第113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總結來說,就是尾氣檢測更嚴格了、尾氣不合格車輛的檢測花費變多了、對尾氣不合格車輛的處罰更重了!抓環保,國家是認真的。這項規定一出,各位車主難免怨聲載道,車齡長的那些更是苦不堪言。要小編說,也沒辦法,抓環保是全球趨勢,各位車主只能好好保養愛車了,就當是為地球環境盡一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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