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草擬制定了《安徽省推進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I/M)制度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現發給向各市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有關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征求意見。若有異議,請于2020年9月15日前將有關意見反饋至省生態環境廳大氣環境處。逾期不反饋,視為無意見。正文如下:
安徽省推進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來了!
安徽省推進汽車排放檢驗
與維護(I/M)制度工作方案
(征求意見稿)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數據表明,汽車排放的氮氧化物已占全社會氮氧化物排放38.1%,成為大氣環境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但根據各市汽車遙感監測和路檢路查發現,我省汽車超標排放現象沒有得到遏制,汽車排污監管尚未形成閉環。《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明確要求全面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為貫徹落實《關于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通知》(環大氣〔2020〕31號),推進我省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以下簡稱“I/M制度”),強化在用車污染治理,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檢治統籌,加快實施。各市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度目標,突出重點工作,整合統籌汽車排放檢驗和維修治理管理,實現汽車排放檢驗機構和汽車維修機構的數據互聯互通,自2021年7月1日在全省實施I/M制度,全面實現“檢驗——維修——復檢”閉環管理,有條件的地市可提前實施。
(二)部門協作,閉環管理。加強部門之間溝通協調,堅持部門聯動、共同推進,形成工作合力。各市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汽車排放檢驗機構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加強對汽車排放檢驗過程、原始記錄等方面的日常監管,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對檢測數據弄虛作假和聯網的監管;各市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指導汽車維護(維修)站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加強對汽車維修記錄、規范維修、數據聯網等方面的日常監管。
(三)依法監管,注重實效。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行業監管。依托生態環境部門建立的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系統、交通部門建立的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二、工作任務
(一)I/M站確定
I站:省生態環境廳與省市場監督局建立汽車排放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機構”)信息互通機制,每季度在官網、微信和微博平臺更新全省取得資質認定證書的機構名單;各市生態環境部門可將通過資質認定且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的機構,作為汽車排放檢驗機構(I站)。2020年10月底前,各市生態環境局要通過官網、移動通信端等便于公眾獲取的方式首次公布本行政區域I站名錄和聯系方式,隨后每季度更新。
M站:各市交通運輸部門可將已進行汽車維修經營備案的且與交通運輸部門聯網的一、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和從事發動機維修的三類汽車維修企業,作為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M站),2020年10月底前,各市交通運輸局要通過官網、移動通信端等便于公眾獲取的方式公布本行政區域M站名錄和聯系方式,隨后每季度更新并抄送省交通運輸廳。全省范圍內的(M站)由省交通運輸廳在安徽汽車電子健康檔案信息服務網(https://anhui.qichedangan.cn/)公布本省M站名錄和聯系方式。
(二)建立檢驗維修信息共享機制
信息共享是實施I/M制度的關鍵。省生態環境廳和省交通運輸廳應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省級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系統和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對接,實現超標排放汽車在全省內“檢驗—維修—復檢”閉環管理。具備條件的地市可以通過地市級相關系統實現閉環管理,并將數據上傳至省級系統。
(三)規范業務流程
各I站在檢測發現超標排放汽車后,應通過書面告知(告知書式樣見附件)、手機短信等方式通知汽車所有者、使用者或送修人到M站維護修理;同時出具檢測不合格通知單,并及時上傳檢測檢測數據至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系統。
各M站維修汽車前,應通過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查閱托修汽車的檢測數據。完成排放超標維護修理后,向托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并及時將汽車排放維護修理信息上傳至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注明是超標排放維護車輛。對于屬于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作業的車輛,維護修理完成并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應簽發《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超標排放汽車經診斷后確實無法修復的或維護修理后仍然無法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的,應如實告知托修方,由托修方決定是否繼續維護修理。M站不得通過臨時更換汽車污染控制裝置、破壞汽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等維修作業,使汽車通過排放檢驗。
超標排放汽車經M站排放超標維護修理后,再次到I站檢測;檢測合格的,I站可出具排放檢驗合格報告單;不合格的,再次進入“檢驗—維修—復檢”閉環管理,直至合格或淘汰。
(四)優化服務方便車主
I站和M站應積極為檢測和檢修車輛提供預約服務、開辟綠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各I站在辦事大廳、休息區醒目位置張貼本地區可維護修理單位名稱、地址或查詢網址、咨詢電話等信息,便于車主聯系和送修。在原I站復檢的,可實行檢測費優惠,通過系統查詢其維修記錄作為復檢優惠憑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I/M制度是加強汽車超標排放治理的重要舉措,各市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督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健全定期會商、信息通報、聯合執法等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和人員保障。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落實措施,明確時間進度和工作目標,落實責任分工,確保I/M制度按期實施。省大氣污染聯席會議辦公室自今年第四季度起,將各市I/M制度建立情況納入月調度。各市如遇重要情況請及時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并抄送同級其他部門。
(二)開展宣貫培訓
各地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廣泛開展I/M制度重要性、超標排放汽車所有人應履行汽車維修的法律責任義務、超標汽車違法上路應受處罰等內容宣傳解讀,取得車主、公眾、媒體的理解和支持。各市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應按時公開更新I站和M站信息,方便群眾查詢和監督。各地管理部門應指導汽車排放檢驗、汽車維修行業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培訓制度,積極開展有關制度和專業技能培訓,持續提升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素質,確保I/M制度落地。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各地繼續強化在用車超標排放監管,加大生態環境檢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測質量的聯合執法力度。各市生態環境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聯合開展對I站監測數據質量的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偽造檢驗結果、出具虛假報告、屏蔽或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確保汽車超標排放及時發現。各市、縣交通運輸部門要發揮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作用,規范汽車排放性能維修經營行為,依法打擊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破壞汽車車載診斷系統、采用臨時更換汽車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方式通過排放檢驗行為,確保汽車排放超標治理取得實效。各市交通運輸局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遴選一定比例制度完善、技術公認、維修質量信譽考核等級在AA及以上、群眾滿意度高的M站作為技術示范站。技術示范站應掛牌運營,發揮汽車排放污染維護修理技術示范作用,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市、縣的12369環保投訴熱線和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要受理相應的投訴事項,并轉交對口部門辦理。
附件:超標排放汽車維修告知書(式樣)
附件
超標排放汽車維修告知書(式樣)
本汽車排放檢驗機構于 年 月 日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對送檢車輛(車牌號牌號碼: /車輛識別代碼〔VIN碼〕: )進行了污染物排放檢驗。經檢驗,該送檢車輛的污染物排放超過了強制性國家標準□《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GB18285-2018)/□《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3847-2018)規定的在用□汽油車□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現向您進行告知,請盡快到任一家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M站)對該車輛進行維護修理。維護修理完成后,應持有效維護修理憑證進行復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條規定,在用汽車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標準的,應進行維修;經維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術后,大氣污染物排放仍然不符合國家在用汽車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
汽車所有人/送檢人 汽車排放檢驗機構
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注:本《告知書》一式兩份,由汽車所有人和排放檢驗機構各執(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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