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千秋導讀:開車上路必備兩證——駕駛證和行駛證。缺少任何一個都是會受罰。那么駕駛證和行駛證有什么區別呢?分別有什么用?忘帶的話扣幾分?
駕駛證和行駛證有什么區別?忘帶的話扣幾分?
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
駕駛證是證明持證本人有駕駛相應車型的證件。是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按照法律所需申領的證照,是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學習掌握了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后,經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上面記錄著駕駛員的個人信息、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期限等信息。
行駛證是證明對應車輛的有效證件。是完成購買機動車,繳納車輛購置稅,繳納交強險,填寫相關文件等一系列流程之后由車管所登記發放的證明機動車身份的法定證件。上面記錄著車牌號碼,車主姓名,使用性質,發動機號,注冊日期等。
忘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可以開車上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一次記1分。
開車上路需要駕駛證和行駛證兩證結合使用,也有些場合會單獨用到行駛證或者駕駛證,比如車輛年檢只需要攜帶行駛證就行,不需要用到駕駛證。但是開車去年檢也是開車上路同樣需要攜帶駕駛證。總之就是駕駛證和行駛證兩證需要結合使用,但是不能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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