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數據統計:1995到2021年的27年間,中國平均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7.86萬,其中超速導致的事故死亡人數占總數的21.6%,即有1.69萬因超速事故死亡。
為什么要進行汽車限速?
1、防止機動車遇到意外情況時,反應不及時,導致不定因素發生
據鑒定機構的實驗資料表明:假設某駕駛人的反應時間是0.66秒,駕車時速為60公里,反應距離便是11米,制動距離則為20米
如果車速為80公里,反應距離就是15米,制動距離是34米。由此可見,影響汽車制動距離的主要因素就是車速。
2、對于道路的限速,它既來源于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范,也凝聚著無數前人用生命和血淚換來的教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條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至于特定路段的最高時速限制,應該按照下列標準來定:
如在高速公路上,小型客車在最內側車道行駛最高不得超過120公里/小時,其他車輛不得超過100公里/小時,摩托車不得超過80公里/小時等。這些規定是法定的,具有強制執行力。
3、交通事故發生情況。這也是確定最高限速的一個重要參考要素。一般情況,事故多發的路段應該在法定和設計數值內進一步降低限速。
4、根據特定道路的交通流量情況設定,流量越大限速就越低。
5、根據道路的安全設施情況設定,安全設施不健全、不規范的路段,限速就越低。
6、特定路段的交通環境。安全視距、道路寬窄、兩側情況以及特定氣象條件等交通環境因素,也是影響速度限制的因素。